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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申报通知

通讯员: 信息来源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  发布日期:2016-04-13 点击数: 审稿:

各相关学院:
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外办函〔20163号)要求,现将威尼斯官网教师申报2017年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说明

1.该项目重点选派高校重点学科、品牌专业、重点实验室、协同创新中心、工程中心、教学示范中心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青年骨干教师。资助出国留学期限一般为6个月;

2.出国留学所需经费主要由派出高校自筹解决,省教育厅按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资助;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教师出国所需经费由所在中心承担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具有公派留学推荐资格的教师(具体名单见关于公布2016年公派留学推荐名单的通知” http:/html/20151221/0000000051b8e1be0151c22571e20008.html);

2.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(19715 20日以后出生),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;

3.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《青年教师项目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》(附件1)规定的合格标准。对于单位重点推荐而外语水平未达标者,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外语水平考试,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;

4.本项目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:

1)已申报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;

2)已获批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的人员;

三、申报程序

材料提交: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165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13份报国际处(阳光校区图书馆911室),并将《申请表》和《推荐意见》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。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要求见附件2-4

四、注意事项

1.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预录人员名单,经网上公示后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结果将于20167月底前公布;

2.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71231日,凡未按期派出者,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。

联系人:辛老师,电话:59367541,邮箱:342798425@qq.com

附件:1. 青年教师项目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

      2. 关于青年教师留学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

      3. 青年教师项目出国留学申请表

      4. 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

  国际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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