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情
长阳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度自来水经营及价格执行情况
发布时间:
2022-06-07
来源:
长阳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度自来水经营及价格执行情况
一、2021年经营情况
1.2021年全年供水量598.6万立方米,售水量541.4万立方米,其中居民生活用水421.3万立方米、非居民生活用水117.6万立方米。全年售水收入859.4万元,完全成本1054.8万元。
2.按GB5749-2006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,2021年全年共检测出厂水12次,管网水12次,水源水12次,出厂水、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和各检测指标分项合格率均为100%。
二、水价执行情况
1.依据《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》(长价管〔2012〕68号)文件、长阳县自来水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从2012年10月1日起至今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,目前居民生活用水价为第一级1.50元/立方米,第二级2.25元/立方米,第三级3.00元/立方米;非居民生活用水1.93元/立方米;特种用水2.69元/立方米(以上价格均含水资源费0.05元/立方米,不含污水处理费)。
2.阶梯水价基数的确定:对由供水企业直抄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。其水价分为三级,极差为1:1.5:2。每户每月用水量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(含20立方米),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0.1至30立方米,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0.1立方米。
3.对暂未抄表到户居民供水价格。对暂未抄表到户居民供水价格暂不实行阶梯式水价,由供水企业按总表计量,委托居民所在单位或小区物业企业代收水费,统一按上述调整后的民居生活用水一级价格执行,即每立方米1.50元,不得另加任何其他费用。
4.对于低保用户的优惠政策。执行供水价格标准,每户月用水量5立方米以内的免收水费。由供水企业按照民政部门核准的城乡低保用户名单,登记造册,用户每月缴水费时予以扣除。
5.水价分类中对企事业单位(包括各类学校)集体宿舍和持所在城市暂住证租用住房的流动人口、部队、城市消防、环卫、绿化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。工业、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。特种用水的执行对象为营业性歌舞厅、保龄球馆、夜总会、桑拿、足疗和洗车用水。
6.公司根据长政发〔2008〕14号《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》和长价费〔2016〕37号《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代收污水处理费并执行收费价格;除去以上代收费用外,公司没有其他随水费收取的费用。
长阳土家自治县自来水公司
2022年5月12日
关键词:
热门资讯
.